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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重傷動物 最高罰百萬
更新日期:
2009/12/22 02:30朱芳瑤/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朱芳瑤/台北報導】
農委會畜牧處科長林宗毅表示,依動物保護法,惡意或無故虐待動物致重傷或死亡,最高開罰一百萬元,還可能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已接獲民眾檢舉此案,將由動檢員進一步了解情況。
「藝術表演不該犧牲無辜生命。」林宗毅說,農委會不建議表演者使用動物進行展演,因為,動物在現場吃喝排泄若一團糟;或行動自由受限、甚至重傷死亡等情形,都有違動物保護精神。
「把活體動物當展示品,真的很惡劣!」台北愛兔協會志工郭守庭表示,展演單位為營造開幕熱鬧的感覺,買來幼兔與烏龜展示,但幼兔容易因寒流失溫,飲食也要格外注意。小兔子一命嗚呼,實在讓人心疼。
郭守庭表示,協會除了向台北市動檢所檢舉,目前也正積極聯繫公布照片的網友,希望能接手照顧那些被拯救出來的兔子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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