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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羅門審判 員警確認黃金獵犬主人

更新日期:2009/11/03 15:35

台中縣一名林姓男子家中的黃金獵犬「妞妞」走失,十多天後,在后豐大橋發現妞妞的蹤跡,不過,一名張姓男子也宣稱妞妞是他的狗,為了解決這起飼養權之爭,員警仿效「所羅門審判」,要兩人各自離去,由狗決定跟誰走,最後,妞妞還是選擇跟著林姓主人回家,圓滿解決問題。

 

(張文祿報導)

 

台中縣一名林姓男子飼養多時的黃金獵犬走失,他到處找尋,十多天後,在后豐大橋附近發現黃金獵犬妞妞的蹤跡,不過,當場有一名張姓男子表示,這隻黃金獵犬是他在二十多天前拾獲,除非林姓男子能夠證明是原主人,否則他不願意將黃金獵犬交出。林姓男子到豐原分局頂街派出所請求協助,警員李上元為了解決兩人的紛爭,仿效歷史上所羅門王審判兩名婦人爭嬰案的歷史。決定由妞妞自己認主人,在兩人同意下,兩人各站一方,呼喚黃金獵犬,不過,黃金獵犬在兩人之間來回,最後,員警要兩人在不呼喚名字的情形下各自離開,妞妞果然選擇跟隨林姓男子,圓滿解決問題。

 

不過,獸醫師認為,最好的方法還是晶片植入,萬一寵物走失,就可以精確確認身份,減少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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