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全國之先 流浪犬撲殺經費 將轉為絕育經費

更新日期:2009/11/27 04:09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南市首開全國風氣之先,明年流浪犬撲殺經費二百二十五萬元,將轉為絕育經費,落實推動結紮絕育替代捕殺政策。

 

長期努力推動結紮替代捕殺的南市流浪動物研究會黃淑郁老師表示,台灣動保法第二章第十二條揭示對動物不得任意宰殺,但流浪動物卻不在此限,形同流浪動物的「刑法第一百條」,讓主管機關有法撲殺,如今南市通過絕育替代撲殺經費,讓台灣動保法首度不再淪為殺生工具,賦于流浪動物應有的生命尊重。

 

南市動物防疫所編列流浪犬撲殺預算,約以三千隻計算,包括動物收容中心飼料費、安樂死藥物、焚毀等支出。市議會審查預算通過,但要求僅能動支五分之一,另五分之四在明年三月辦理預算追加減時調整為「絕育替代撲殺」經費。

 

市議員李文正、蔡旺詮表示,防疫所一年撲殺二千隻左右,寬編經費等於是捉到的狗最後都「送上西天」,也顯見年年撲殺趕不上流浪犬繁殖速度,而絕育經費不及撲殺成本的五分之一,與其龐大經費宰殺生靈,倒不如用於結紮絕育的人道作為。

 

南市動物防疫所長李朝全表示,將來絕育預算是依法公開招標委託獸醫院、社團,或由防疫所自行執行,將與市府相關單位討論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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