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消保會籲農委會修法規範寵物飼料

更新日期:2009/11/25 15:39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5日電)寵物飼料標示無法可管、檢驗皆依國際標準,行政院消保會呼籲農委會修法、訂國家標準。農委會說,都會納入動保法修正草案中規範,年底前送行政院,惟立法院修法期程難以預估。

 

消保會今天公布抽檢50件市售寵物飼料結果,成份都合格;但標示問題無法可管、廣告亦涉醫療功能,呼籲農委會加速修法規範。

 

農委會畜牧處牧場管理科技正葉昇炎指出,已研擬動物保護法第4章之1的修正,原此章規範寵物繁殖買賣寄養業者之管理,修正草案則改為寵物繁殖買賣寄養及食品業者之管理。

 

他表示,新修法內容包含寵物飼料的病源微生物、有害物質檢驗標準,以及產品標示、輸入要申報及抽樣檢驗等規範,草案明訂標示不合格產品,將開罰新台幣3萬到15萬元。

 

但他也說,農委會的動保法修正草案,今年底前可送行政院審議;但之後還要送立法院審查,最後何時完成修法,無法預估。

 

至於各國目前對寵物食品立法規範與檢驗標準情況如何?他說,各國權責單位劃分不一。

 

他舉例,美國及歐洲都是納入食品檢驗主管機關規範;日本則於三聚氰胺事件後發現,其國產品規範情況良好,但平行輸入產品無法可管,因此費時1年研究立法,已於今年6月公布施行寵物食品安全法,台灣本次修法,多仿傚日本作為。(中央社記者楊淑閔攝)981125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天使和愛貓妙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