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團體控訴/政府放任 帶頭虐待動物

更新日期:2009/11/05 04:09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動物保護法」實施已邁入十二年,但流浪狗的處境依然悲慘。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昨天指控「政府帶頭虐待動物」,放任地方鄉鎮市仍存有一百零四個非法留置所,不僅讓流浪狗自生自滅,甚至變成白骨、屍體也不處理。

 

農委會表示,捕犬及動物收容均屬地方權責,將發函要求地方改善,若涉及虐待動物,可依動物保護法處一萬五千元到七萬五千元,甚至有刑責。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以三年的時間,針對全國三百二十六個鄉鎮市,完成流浪犬貓調查。根據該會調查,全國竟有高達一百零四個違法留置所,也就是清潔隊員捕捉犬貓後,沒有依法送到收容所,而將犬貓留置在清潔隊、垃圾場的一角,有的甚至是永久留置,直到執行安樂死或犬貓自然死亡為止。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哽咽地說,花蓮一處留置所,有小狗的後腳陷入縫隙,無力掙脫,時間過久,雙腳已癱瘓;甚至有留置所的流浪狗要伴狗屍,有的狗死了變成白骨也不見處理,還有鄉鎮直接將犬貓關在捕犬車上,小小的籠子塞滿犬貓,擁擠到連轉身都有困難。

 

留置所的犬貓沒水、沒東西吃,只能喝糞水、雨水,吃發霉、長蛆、爬滿螞蟻的餿水或飼料,讓犬貓因飢渴而死。有的鄉鎮則將簡陋的鐵籠擺在戶外,任憑犬貓被烈日曝曬、風吹雨打。

 

該會把調查照片與文字紀錄公布在網路上(http://animal-action.east.org.tw/),呼籲民眾寫信給縣市長參選人,要求重視動保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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