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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便換禮券上路 獎勵取締並行

更新日期:2009/10/21 04:09

動物救援小組批政策誇張

 

〔記者張菁雅、徐夏蓮/台中報導〕喧騰一時的「狗便換禮券」政策21日起正式上路,民眾兌換禮券必須攜帶身分證、親筆簽名,現場也錄影存證;環保局同時祭出重罰,不僅飼主未清除狗便、未攜帶狗便清除器都要罰,無飼主陪伴的狗若排便,將從晶片追蹤飼主,未植入晶片者,依法最高可罰飼主1萬元。動物救援小組則抨擊,此政策太誇張,市府硬要推行,會讓飼主不再為狗植入晶片,倒楣的是狗。

 

環保局日前宣布將推出「狗便換禮券」的獎勵辦法,民眾清除公共場所的狗便1公斤可換100元禮券,引起外界質疑,動物救援小組並計畫發動志工收集全國各地狗便,到台中市換禮券。環保局決定修改獎勵辦法,等辦法周延再上路,局長沐桂新昨天表示,在考量各方意見及建議後決定採獎罰並行方式,並自今天起試辦「撿拾成金狗便淨空行動」,同時加強取締遛狗留便。

 

環保局限定單日每人最多兌換2公斤,並要求民眾兌換時出示身分證件、親筆簽名,兌換過程全程錄影,一旦發現有人不當兌換,將要求當事人出示清理狗便的照片。為方便民眾兌換,環保局還仿照「消費集點」方式,設計累積兌換本,民眾不必等集滿1公斤才拿去兌換,兌換地點在清淨園區北區區隊(北屯區中平路987號)。

 

沐桂新說,民眾敢來換,環保局就敢發禮券,民眾若以不當方式詐領公款,可能觸犯偽造文書、詐欺或妨害公務等罪,相信民眾不會為了100元而以身試法。

 

取締方面,由於飼主常故意躲在遠方,以規避稽查,沐桂新表示,稽查人員發現狗狗排便行為,卻找不到飼主,屆時環保局將「協助保護」狗狗,並從其晶片找到飼主,飼主若沒有為狗狗植入晶片,欲領回愛犬時,依照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1萬元罰款。

 

環保局也重申,飼主遛狗留便,將處1200元至6千元罰款,遛狗未帶狗便清除器將處600元至3千元罰款,民眾檢舉上述違規行為可獲得實收罰鍰的30%檢舉獎金,比清理狗便兌換禮券所得還高。

 

對於環保局新政策,動物救援小組志工倪京台表示,感覺是更誇張,誰去撿狗大便,還找人去拍照?環保局根本沒有能力分辨狗大便在那裡撿的,還是硬要推行,只能說該局人多、錢多、時間多,浪費公帑更多。也有動保人士擔心,環保局這種做法,會讓狗主人不再為狗植入晶片,屆時倒楣的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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