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遛小黑觸法 運將被罰1萬5

更新日期:2009/10/14 18:11 李若慈

台北縣新莊有一位民眾向動檢所投訴,說竟然看到有計程車「小黃」,開著車在遛「小黑」狗!當時天氣很熱,狗就跑在車道上面,動檢所認為有虐待動物的嫌疑,約談黃姓運將到案說明,他大喊冤枉說,當初是好心要把狗帶回家,狗狗不想坐在車上一直跳下來,他才想出這樣的方法慢慢帶狗回家,也不過就這麼一次,就被開罰了15000元。

 

日正當中,計程車靠在最右邊的車道慢慢開,駕駛座底下露出一截牽繩,另外一端拉著一隻狗狗跑,附近民眾看傻了,怎麼會用計程車小黃在遛小黑,好危險。

拍照投訴到動檢所,按圖索驥,動檢所找到了車主黃先生,他卻大喊冤枉,說自己根本就是「好心被雷親」。

計程車運將黃先生:「這個帶子綁在我的前座安全帶,駕駛座。」記者:「為什麼要這樣綁?」黃先生:「因為我要把牠弄到車上,牠不肯上去,一直要下來啊,我沒辦法,只有這樣把牠帶回來。」

黃先生說,這隻狗是附近汽車修理場養的,因為老是沒有綁住到處亂跑,他才會好心去買了牽繩帶牠回家,雖然沒有惡意,過程當中也很小心;但是動檢所強調,不管是汽車或是機車遛狗,讓狗在旁邊隨車奔跑,都會超過狗的生理負擔,不但可能跑到腳流血,嚴重甚至會中暑死亡,已經構成虐待動物。動檢所第一課長陳瑞濱:「依規定處1萬5千元的罰鍰。」

考量到黃先生其實沒有惡意,而且「小黑」雖然身上有輕微皮膚病需要治療,但是健康狀況都算良好,所以最高可以裁罰到7萬5千元的罰鍰,只罰了最低金額1萬5千,除此之外,開車遛狗也屬於危險駕駛,會影響到其他用路人的安全,警察看到也可以抓,這一趟罰得有夠重,運將黃先生真的是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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