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留便 議員促取締為上策

更新日期:2009/10/08 09:46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公園、街道有狗便,困擾許多民眾,也讓市府很頭痛,除了開罰以外,環保局進而鼓勵民眾撿狗便換禮券,共同維護環境,市議員、市民卻認為此舉本末倒置,應該勸導飼主「遛狗不留便」,並加強取締。

 

市議員曾木川表示,環保局鼓勵民眾撿狗便換禮券,根本是有毛病,正本清源的做法應該是利用各種宣傳管道勸導飼主「遛狗不留便」,如果飼主不願配合,讓狗便變成「公害」,市府就應該加強取締,即使要請民眾協助,鼓勵民眾拍照檢舉還比較有道理。

 

曾木川也說,環保局此舉會讓民眾誤以為台中市滿街都是狗便,市民都沒有公德心,公園、園道是有狗便,但沒有嚴重到要採取如此措施。

 

民眾楊太太則表示,飼主應該自己清理狗便,環保局卻拿納稅人的錢幫不守法的飼主善後,實在不合理,這麼做無異於放縱飼主,市府要做的應是加強取締。

 

根據「台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在公園遛狗將處2千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市府建設處也自96年開罰,據建設處景觀科統計,96年至今共開出265張勸導單、3張罰單。

 

景觀科長陳建權表示,必須有具體事證,且飼主在場才能開罰,但現在飼主很聰明,把狗牽到公園門口,讓狗進入公園,自己在門口等,甚至遠遠看到市府聯合稽查小組出現就趕緊離開,過一段時間再回來找狗,讓稽查小組因為找不到飼主而無法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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