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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晶片棄養狗 農委會:最重罰飼主7.5萬元

更新日期:2009/09/29 13:18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29日電)傳出可能有狠心飼主及獸醫挖出狗晶片後棄養,農委會嚴正譴責並鼓勵民眾檢舉,對棄養的飼主最重可罰新台幣 7.5萬元,而獸醫因對動物施以不必要侵入性手術,最重可罰1.5萬元。

 

據媒體報導,台北市溫姓市民發現流浪狗「Nu Nu」肩胛骨有道長約3公分傷口及縫線,經診斷,竟是開刀挖出晶片的傷口;台灣動物緊急救援小組說,「挖出晶片再棄養」惡行是首次聽說,盼網友合力揪出狠心飼主及「賺黑心錢」的幫凶獸醫師。

 

若這事件確定狗遭故意取出晶片後棄養,將是動物保護法實施寵物應登記後的首宗個案,因此引起農委會高度關切,並嚴正譴責這項行為,今天呼籲民眾提供檢舉資料。

 

農委會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若證實飼主棄養,可處1.5萬至7.5萬元罰鍰。

 

至於取出晶片的獸醫師或某位行為人,農委會說明,因為都對動物做了不必要的侵入性手術,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動物醫療及手術,應基於動物健康或管理上需要,由獸醫師施行」規定,可處3千元至1.5萬元罰鍰。

 

農委會強調,民眾萬一無法繼續飼養動物,應送交各地動物收容所,不可任意棄養;且呼籲民眾,發現有棄養、虐待動物行為,可將人、事、時、地、物等事證向動物保護單位檢舉。9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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