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工痛斥草菅狗命》狗悶死車內 警被控瀆職

更新日期:2009/07/28 06:29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縣中壢市本月初發生雪納瑞犬被主人鎖在車內活活悶死,台灣樂活動物協會志工昨天為亡犬伸冤,前往桃園地檢署對警方拒絕強開車門救狗,控告警察瀆職,也希望主管單位對郭姓飼主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裁罰。

 

動物保護志工昨天浩浩蕩蕩到桃園地檢署,眾人舉著「只因我不是馬小九」、「草菅狗命」、「官僚殺狗」、「警察瀆職」等標語,隨後演出行動劇,模擬轎車內溫度逐漸飆升,但警員卻慢條斯理不以為意。

 

演出行動劇 諷警冷漠

 

台灣樂活動物協會理事長吳嘉珍說,任何人看到生命垂死掙扎,都應該感同身受,但人民保母卻視若無睹,甚至擔心破壞車體反遭車主索賠,冷漠的心態相當可議。吳嘉珍說,警察職權法第26條明訂,警察遇到迫切危害時,可緊急進行救護,但令人遺憾的是,此案中警察並沒有採取必要措施。

 

也盼裁罰飼主疏忽

 

吳嘉珍表示,這次按鈴申告就是希望大眾能重視動物也有生命權益,不要再發生類似情事。她說,狗主人竟把愛犬置於危險環境,是罪魁禍首,主管單位也應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對他裁罰。

 

樂活動物協會為了凸顯事件荒繆,特地安排與被悶死家犬同種的雪納瑞犬現身,由志工引導按鈴提告,代同伴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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