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傷人被訴 飼主無奈:已貼警告標示 

更新日期:2009/07/09 15:19 地方中心/台中報導

狗主人貼告示警告,結果狗狗還是被逗弄咬傷人該怎麼辦?台中市一中商圈影印店老闆把黃金獵犬鍊在桌下,還張貼一張「請不要摸我,我會生氣」的告示,但是一名女消費者還是伸手摸牠,結果被咬傷大拇指和食指,她告上法院,店老闆被依《傷害罪》起訴。

 

影印店老闆娘林太太不明白,當時把飼養的黃金獵犬鍊在桌子下面睡覺,上面還貼有告示「請不要摸我,我會生氣」,要客人別亂摸,鍊子很短狗也很難主動攻擊,沒想到一名女客人來影印,不知為何還去逗狗,事情就發生了,她說,「我不知道啊,我在影印,她(女顧客)也不知道怎樣去弄她(被咬)。」

 

咬人的狗狗叫作「嚕嚕米」,事情發生後被帶到別處,老闆娘說牠原本個性很乖巧,但之後常常被來影印的學生摸來摸去,性情變得很差會咬人,所以張貼告示警告,女客人明明知道還去玩狗。

 

不過,被咬傷的劉小姐也有話說,「我有問過說狗會不會咬人?老闆娘說不會,我那天被咬之後,老闆娘說,『我有貼不要去摸牠,你為何還要去摸牠?』」

 

被咬傷的劉小姐右手大拇指、食指撕裂傷,包括包紮費、日後可能整形的費用大約1萬多元沒下文,但是雙方多次調解沒有結果,女客人告上法院。檢察官認為寵物放在營業場所有過失,將倒楣的影印店狗主人依《傷害罪》起訴。(新聞來源:東森新聞記者柯映青、謝憲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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