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檔案─取締寵物噪音 看清法令

更新日期:2009/06/28 04:09

鄰居的貓狗亂叫要找什麼單位處理呢?其實這會因不同的居住地點而有不同的認定,民眾必須加以了解,才不至於找錯單位而無法解決問題。

 

以目前的法令來說,若是住在有管理委員會的公寓大樓內,民眾發現鄰居飼養的寵物妨害安寧,是屬於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3項所規範,該條文規定:「住戶飼養動物,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公共安寧及公共安全。」因此必須先向管理委員會通報,在無法處理下才報請主管機關(各鄉鎮市區公所)來處理。

 

若是居住在沒有設立管理委員會的房屋內,其鄰居飼養的寵物妨害安寧時,則是屬於警察局的業務,民眾可以直接到警局報案並製作筆錄,由警方出面加以規勸,在屢勸不聽下,就可處以罰鍰。 (記者林良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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