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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新聞/虎頭山傳狗遭虐殺 農業處:依動保法追緝兇手

更新日期:2009/06/17 19:50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針對桃園市虎頭山環保公園下方,由熱心愛狗人士安置的安置11隻狗及2隻貓,17日上午赫然發現2隻狗死死亡1重傷,受重傷的狗隻已送至大安動物醫院做腹腔縫合手術,復原狀況良好。消息傳出引來一陣愛狗人士撻伐聲浪,紛紛要求農業處能嚴懲狠下殺手的民眾。農業發展處長蔡宗烈回應指出,除請警察單位查出兇手、釐清原因,並表示該明人士虐待動物致死行為,明顯已觸犯「動物保護法」規定,最高可處7萬5千元罰鍰、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瞭解,熱心的楊小姐在虎頭山環保公園下方,目前安置11隻狗及2隻貓,平日於上午9時、晚間六時前往餵食,17日上午赫然發現安置狗隻2死1重傷,受重傷的狗隻已送至大安動物醫院做腹腔縫合手術,復原狀況良好。農業發展處動物防疫所接獲訊息後,立刻趕至現場了解情況,並至醫院探視受傷狗隻,該所強調,該所會盡力協助楊小姐,只要是合法的保育協會、團體並有適當的安置處所,均可透過縣市政府向農委會申請籠舍改建與飼養等補助,應可減輕合法動物保護團體的經費壓力。

 

蔡宗烈強調,許多地區陸續傳出因流浪動物過多而衍生出的環境等問題,他呼籲民眾千萬不要惡意遺棄貓狗,若實在因家境等問題無法繼續飼養,可送至桃園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安置,等待愛心人士認養。若住家附近若流浪貓狗數量多,已對民眾造成困擾,可請鄉鎮市清潔隊前來捕捉,千萬不要惡意殘害動物。

 

因為依據「動物保護法」第30條規定,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導致動物重傷或死亡,可處最高可處7萬5千元罰鍰、1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民眾不要貿然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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