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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前 槍手拿同屋狗兒當活靶

更新日期:2009/06/18 02:55 甘嘉雯/桃園報導

桃園警分局鑑識小組十七日到鐵皮屋採證,除發現有摩托車輪胎痕跡來回進出外,也找到疑似作案用西瓜刀刀鞘,已調閱附近監視器過濾可疑人士。愛心媽媽表示,三年前在同一個鐵皮屋裡,就有不明人士試槍,把屋裡的流浪狗當活靶,案子迄今未破。

 

偵查隊長林武銘表示,動手的人手段凶殘,懷疑是當地不良分子或是吸毒者所為,將全力偵辦。

 

愛心媽媽表示,虎頭山毒狗、殺狗事件頻傳,九十五年二月也在同一個鐵皮屋裡,不明人士持改造長槍,把屋裡的流浪狗當活靶,不僅鐵皮屋內被打成蜂窩,流浪狗體內還有多處硬塊,關節處都被打斷變成殘廢,經獸醫開刀後,赫然發現裡面竟是一顆一顆的鋼彈。

 

楊姓屋主回憶當時情況,他說他制止對方對狗兒施虐,沒想到卻遭報復,不僅把他的大門搬走,還放火燒鐵皮屋,行徑囂張可惡,結果至今人沒抓到,而在他的鐵皮屋內又發生狗遭虐殺事件,他氣憤的說「這些人真是可惡!」

 

虎頭山原本是桃園市地標,過去曾是垃圾場,多年前封山復育重生成環保公園,周邊景點相當多,像是忠烈祠、三聖宮等等,而鐵皮屋往上不到兩百公尺就是環保公園,也曾因為治安不好,經常有看夜景情侶遭搶或恐嚇,由於地處偏僻,也經常有棄屍、上吊,最著名的一次是劉邦友血案活口梁美嬌在此處被放走,而讓虎頭山聲名大噪。

 

桃園縣農業發展處表示,虐狗者明顯觸犯動物保護法,最高可處七萬五千元罰鍰、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農業發展處長蔡宗烈表示,動物也有生命,不應該如此對待,依據「動物保護法」第卅條規定,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導致動物重傷或死亡,可處最高可處七萬五千元罰鍰、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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