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播虐宰動物影像 動保團體籲速審廣電法

更新日期:2009/04/30 12:01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0日電)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天指出,英國已立法禁播以使動物痛苦恐懼影像;側錄全台相關節目卻發現,常有戲謔、活宰動物為樂畫面;呼籲立院加速審議廣電法修法草案,禁播殘忍影像。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今天舉辦「推動廣電三法修法、禁播戲謔及殘殺動物影像」記者會。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現場播放側錄各節目的非人道殘忍殺謔動物畫面。該會主任陳玉敏說,該會側錄97家無線及衛星電視公司製播的204個頻道節目發現,包含「世界第一等」、「世界正美麗」、「第三隻眼」、「冒險王」、「大腳走天下」等節目,可歸納出以下6種「非人性」對待動物「為樂」的畫面。

 

一、 以騷擾、戲謔動物為樂,例如活剝「剝皮魚」的魚皮,並將其以葉狀藻為主食習性,誤導觀眾以為其主食明蝦。

 

二、以殘忍、暴力方式宰殺動物,例如活剝及活剁螃蟹、活剁琵琶魚魚鰭及魚頭。

 

三、生吃活吞各類野生動物,例如活吃蜘蛛、蠍子、蜈蚣及蟾蜍等,強調特殊功效,無視可能造成疾病傳播、危害健康與殘忍作為的推廣。

 

四、違反動物自然習性,使其無法維持正常生理狀態,例如注射荷爾蒙在泥鰍體內催胎、訓練醃雞掛鉛垂及腳浸冰水、土番鴨75天大即對其強灌食15天以成就巨大鴨肝。

 

  五、涉嫌違反台灣及國際法律,例如火烤已被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UCN)列為瀕臨絕種、農委會列為保育類甲殼類動物的「椰子蟹」,還有殘忍獵捕山豬畫面亦已公然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六、傳達錯誤野生動物生態及保育知識,例如拍攝中國大陸東北虎園放活雞及活山羊的餵食秀。

 

她強調,為糾正上述極不正常、殘忍、錯誤知識節目內容持續被播出,立委鄭麗文(國民黨)、田秋堇(民進黨)、林淑芬(民進黨)、朱鳳芝(國民黨)等人都已提案修正廣播電視法第40條、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7條,增列禁播「騷擾、虐待、獵捕、宰殺、傷害動物及其他違反動物自然習性之利用行為。…」。

 

她重申,英國法律已禁止在境內或境外製播使動物感到痛苦或恐懼的影像;又上述提案已完成一讀,期望交通委員會儘速排入審議,以利完成三讀;莫讓上述極不人道節目持續戕害人心、甚至塑造下一代殘忍性格。9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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