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博士生涉虐貓 北市開罰12萬元

更新日期:2009/04/01 17:05

台大一名李姓博士生,疑似虐殺幼貓,台北市動物檢驗所經過多日調查,確認這名李姓博士生違法棄養了四隻幼貓,動檢所加重處分,已經在3月31號開出罰單,每隻棄養罰款金額為三萬元,罰金總金額高達十二萬元,動檢所表示,一般民眾棄養,罰款都是依照最低一萬五千元起開罰,不過動檢所發現這名博士生沒有悔意,才會加重處分,而這也是台北市棄養動物遭罰,最高金額的案例。(林麗玉報導)

 

台大李姓博士生遭到貓友指控虐殺幼貓,台北市動物檢驗所與市刑大經過多日的調查,確定有六位民眾送養貓隻給這名李姓博士生,四隻下落不明,還有兩隻被發現遭虐殺,台北市動物檢驗所長嚴一峰表示,調查確認,這名李姓博士生的確違法棄養四隻幼貓,已經在3月31號開出罰單,由於這名李姓博士生說詞反覆、毫無悔意、加上可能是連續累犯,動檢所加重處分,依照動保法,棄養一隻幼貓開出三萬元的重罰,總計棄養罰款金額為十二萬元,而這也是棄養動物遭罰最高的金額案例。 至於有兩隻幼貓遭虐殺致死,動檢所表示,由於觸及刑法,已經交由刑事警察大隊偵辦,一旦虐貓事實確定,可以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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