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登記申請表填寫說明(委託代辦)

1. 飼主需填寫委託代辦申請同意書(請參閱範例)。

2.

代辦人親至登記機構並攜帶:
●委託代辦申請同意書
● 飼主身分證明文件
●寵物最近一年內狂犬病預防注射證明文件影本
●絕育證明文件影本(寵物未絕育者可免附)
●晶片植入手續費:各縣市索費不同,最多三百元
●寵物登記費:
  ◎88.9.1~88.11.30 免費
  ◎88.12.1~89.8.31 絕育:250元/隻 未絕育:500元/隻
  ◎89.9.1以後 絕育:500元/隻 未絕育:1000元/隻
●寵物
3. 填寫寵物登記/轉讓/補發申請表:(請參閱範例)
勾選左上角新登記欄
詳細填寫紅框內之飼主資料及寵物資料所有欄位(晶片號碼免填)
勾選原飼主/代辦人簽名欄,並於其後簽上代辦人姓名或蓋章
填寫申請日期
4. 將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交於登記機構受理人,待寵物植入晶片後,由受理人將微晶片條碼標籤黏貼於申請表上,並填寫寵物登記證上之資料。
5. 取得寵物登記證及頸牌、附冊,完成寵物登記手續。

附註:飼主可自行於寵物登記證背面,寵物資料備註欄內,填寫寵物之基本資料或加貼寵物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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