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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檢所重申目前並無提供免費寵物食品檢驗服務,僅提供寵物食品安全健康諮詢服務
發布單位: 動檢所 發布日期: 2009-01-08

針對今(1/8)日新聞報導臺北市議員要求北市動檢所比照三聚氰胺模式,接收民眾免費檢驗飼料,動檢所允諾民眾協助檢驗寵物飼料乙節,係為錯誤報導,動檢所澄清表示無允諾免費提供任何寵物食品檢驗服務,即日起僅提供市民寵物食品安全健康諮詢,並製作「安全寵物食品判斷宣傳手冊」,且為維護寵物食品食用的健康與保障消費者權益,目前已於「臺北市畜犬管理辦法」修正為「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中,增列「寵物食品衛生安全」專章,未來動檢所擬規劃組織修編提昇為處並增設「寵物食品科」,建構寵物食品安全機制,有任何相關疑問,請洽詢臺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諮詢服務專線(02)87897158。

動檢所強調目前我國尚無針對寵物食品相關法令可規範,若有飼主因飼料而造成寵物損傷,可電洽1950或上網申訴,並保留發票及完整包裝,可依循消費者保護法向本府消保官提出申訴,北市消保官可協助向廠商求償。另涉及商品標示問題,則可依商品標示法查辦,動檢所配置專業獸醫師提供諮詢服務,協助市民寵物食品相關問題。

動檢所重申該所並無提供免費寵物食品檢驗服務,有任何檢驗抽查項目,請逕洽詢下列機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飼料化驗中心(電話:06-5911211*324~5)、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技術服務中心(電話:08-7230341-225)、財團法人台灣動物科技研究所(電話:037-585943)、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2993939)、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電話:03-5223191)、暐凱國際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55818988)及其他檢驗機構,可提供檢驗服務。

本市為因應寵物食品安全日趨受重視,目前已積極草擬將原「臺北市畜犬管理辦法」修正為「臺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草案中已增訂「寵物食品衛生安全」專章規範,今年編列198萬經費將邀集專家學者,針對寵物食品衛生管理相關子法立法規則、檢驗品項與標準研訂工作,使寵物食品或寵物食品添加物品質,除符合衛生安全品質標準及寵物食品標示規定外,對疑似有變質或腐敗之寵物食品或寵物食品添加物,得抽查檢驗方式,並限制品質不良之寵物食品流通,或要求業者回收或下架不良產品,以建構完善的抽驗機制,目前該草案將擬送本府法規會審議中。若配合未來相關法令實施通過,本府頃正規劃組織修編,將寵物食品相關業務納入規劃中,以有效以確保寵物食品安全衛生、保障動物健康及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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